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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师之要首在德高

2011年10月19日 15:46 作者: 审稿人: 来源:  点击:[]

今天,学校在这里召开2009年度新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培训会。各位老师经过认真的遴选成为博士生导师,是可贺的,但是,“博导”不是一种荣誉,而是一项工作。这个培训会的主题就是如

一个好导师应该德学双馨。大家被遴选为导师,主要是依据学术的业绩和水平,所以在“学”的方面应该是合格的,当然还有不断学习、跟上发展、提升水平的问题。我今天主要从“德”的方面来讲,我认为这个方面是首要的,因为这是由大学以育人为根本的性质决定的。育人不仅仅是传授知识,更是言传身教如何为人、为学。因此,立德育人乃兴学之本,亦为师之本。事实上,导师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学生的人生。所以,不论自觉或不自觉,导师必然是学生的人生导师。那么,怎样才能做一个好导师呢?

一、好导师要有好德行

大学应该培育什么样的人呢?最简单的一个词来说就是培养“德才兼备”的人,特别是“德”要好,即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。要培养这样的人,导师的德行是第一重要的。我国古代“四书”中的《大学》开篇就指出“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新民,在止于至善”,所以,大学之道首在明德,大学之师必以德高。

中国古代的司马光曾经说过:才者,德之资也;德者,才之帅也。是故才德全尽谓之“圣人”,才德兼亡谓之“愚人”;德胜才谓之“君子”,才胜德谓之“小人”。我想,我们至少也要努力做“君子”,所以要做到“德高”。中国近代的叶圣陶也曾有过明确的表述,他说:“教师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。”

国外的教育家对德行的重要性也是十分重视的。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:“教师要成为道德卓越的人,要做学生的表率;教师要充分了解自己职业的社会意义,无限热爱自己的工作。”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对于如何做老师也专门说过:“你要记住,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以前,自己就必须要造就成一个人,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。”

以上这些,讲的都是教书先教人、育人先正己的道理,讲的都是做教师要以德为先的道理。在这个方面,中外教育家的论述还有很多,可以肯定地说,教书育人以德为先,是古今中外对于教师的共性要求,只是“德”的内涵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下是不一样的。

二、好导师要有好学风

“修德而后可讲学”。作为导师,好的学风表现为学德。作为博士生导师,更应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。应像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那样“千教万教教人求真”,我们就是要教育学生做真人、办真事、说真话、写真文章。

好学风的要求可以分为多个层次,其中,学术规范是底线,而“诚信”是学术规范的核心。因此,必须杜绝FFP即Fabrication(伪造捏造)、Falsification(歪曲篡改)、Plagiarism(剽窃抄袭),践行RCR即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。

当下,在FFP之中,剽窃抄袭的问题更为多见。在学术界,剽窃就是使用他人的作品而“不标识来源”(without attribution),把他人的观点表达成自己的,这是剽窃最主要的属性。我从网上查到:“英文‘plagiarist’一词来自拉丁文‘plagiarios’(掠夺或者绑架奴隶、儿童的人),而拉丁文‘plagium(绑架)’又是来自希腊文‘plagios’(奸诈的、背信弃义的)。当你剽窃的时候,你是在拐走另一个人的脑产儿(brain child)。不仅如此,你还对其他人声称:这是你自己的脑产儿,你利用它给你自己赢得声誉,所以,你又是在说谎和诈骗:你从原作者那里猥琐地窃取了本应属于他的成就和荣誉。”“一稿多投”算什么?学术界认为是一种“自我剽窃”,而且是欺诈(把一个成果说成是多个),所以也是学术不端行为。

不久前披露的贺海波事件,是一个极为恶劣、非常典型的事件。浙江大学进行了严肃处理。大家不要以为那是别人的事,离我们很远。其实,在我们学校也有问题,不能掉以轻心。这几年,我们学校认真处理了好几起学术不端行为,有的事情涉及的是教师,我们给予了教师相应的处分;有的涉及的是学生,问题严重的学生被撤销了博士学位,与此相关的导师也有责任。如果我们导师都尽到了教育责任,至少是可以避免一部分学术不端行为的。

我于今日凌晨通过Google搜索引擎检索到关于“学术规范”的词条38.5万条,关于“学术道德”的词条41.7万条,关于“学术腐败”的词条44.1万条,关于“学术打假”的词条24.7万条,关于“科研诚信”的词条147万条。由此可见,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,各方面正在采取必要的措施规范学术行为。

我校有着优良的传统,形成了“严谨治学”的校风。近年来,我校更加重视学风建设。在2007年9月19日,颁布了校学术委员会制定的《天津大学科学道德与行为规范(试行)》、《天津大学科学道德与行为监督调查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天津大学关于学术论著抄袭行为的界定办法(试行)》等管理办法。研究生院在此之前就专门出台了相关的规定。对于这些规定,请各位导师一定要充分了解、恪守遵行,更要尽到教育和监督的责任。同时,也要请大家帮助学校不断地完善这些规范和制度。

作为导师应该谨记:我们的行为和标准在影响学生。作为导师,必须遵循学术道德和规范,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做人和诚信问题。如果在科研诚信方面未尽教育职责,甚至以不严谨的行为影响学生,那是会害人一生的。杜祥琬院士说:“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是基础课。”作为导师,经常因为论文署名问题被牵扯到学术不端案件中,大家对此应该特别注意。发表论文的署名作者应有实质性贡献,署名就要负责任。

三、好导师应有好态度

态度很重要,就像教育家陶行知所说:“教师对自己从事的教学工作抱什么态度,对掌握业务专门知识抱什么态度,这也是师德问题。”

我觉得“认真”是一种态度、也是一种美德。我曾在报纸上看到,当被问到美国名校的教授究竟好在哪里时,著名华裔数学家、菲尔茨奖得主、哈佛大学教授丘成桐意味深长地说:“因为他们用心,而中国的一些老师不用心。”美国有一本书叫做《我的教学勇气》,书中说到:“学生在私下的议论中把教师分为两类:用心的教师和不用心的教师。用心的教师热情、亲切、活跃、真诚、谆谆教诲、循循善诱。可不用心的教师上起课来完全是在敷衍了事,得过且过,看起来对教学兴味索然,对学生麻木不仁,和教材、和我们都没建立起有意义的联系。”这段话值得我们思考,这本书值得大家读一读。还有一套书,叫做《大学教师通识教育读本》,值得大家看看。

美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2008年制订的教师评价标准,那里提出5项核心要求(The Five Core Propositions),我们可以借鉴。这五个方面是:

1.对学生及其学习尽心尽责

让所有学生获得知识,相信所有学生都能学习;对学生一视同仁,承认个体差异,并在实践中充分考虑这些差异;了解学生是怎样成长和学习的;尊重学生因来自不同文化、不同家庭而在课堂内表现出的差异;关注学生的自我概念、动力、学习效果以及同伴关系;关注学生个性发展和培养学生公民责任感。

2.通晓所教学科知识和教学方法

通晓所教学科的知识,透彻了解学科的发展历史、构架及其在现实社会中的运用;具备教授学科知识的技能和经验,熟知这种技能,了解学生学习这门学科在前技能、前概念上的差距;能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进行理解性教学。

3.有责任管理和监护学生学习

进行高效能教学,掌握多种教学技术和方法,并能运用得当、游刃有余,能始终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,使其专心、投入地学习;知晓怎样确保学生参与和营造秩序井然的学习环境,怎样组织教学以达到教学目标;知道怎样去评估个体学生和整个班级的进步;能采用多种方法测量学生的成长进步和理解力,能把学生的表现向家长作出清楚的阐释。

4.能系统地反思,从经验中学习

成为受过良好教育的楷模——会读书、质疑、创新、勇于尝试和接受新事物;熟知有关学习的理论、教学策略,始终关注和了解当前的教育问题及焦点;经常批判性地审视自身的教学实践,深化知识,拓展所有的专业技能,将新的发现运用到自身的实践之中。

5.是学习型团队的成员

能与他人合作改善学生的学习;具有领导力,知晓如何积极寻求并建立与社区团体和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;在制订教学策略、课程发展和教师发展方面,能与其他专业人士合作;能够评价学校的发展和对资源的分配,以实现国家和地方的教育目标;深知如何与家长合作,使他们富有成效地参与学校的工作。

以上是对于专业教师的一般要求,对博士生导师,要求应该更高。比如,第一条讲“对学生及其学习尽心尽责”,讲的就是“态度”。对

四、好导师要有好情感

学生只有家陶行知先生认为:“没有爱便没有教育。”爱生不仅是教师人品、学识、情感与亲和力的展现,实际上是倾注了教师对祖国、对人类、对未来的热爱。为学生着想,着眼于学生终身受益是叶圣陶从事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。为了学生,叶老从来不厌辛苦,全力以赴。“凡是学生要明晓的,倾筐倒篓,不厌其详;凡是学生要解决的,借箸代筹,为求其尽。”

邓小平曾经提出:“教师要成为学生的朋友,与学生的家庭联系,互相配合,共同做好教育学生的工作。”他还说,“我们提倡学生尊敬师长,同时也提倡师长爱护学生。尊师爱生,教学相长,这是师生之间革命的同志式的关系。”这种“同志式关系”,强调的是师生平等,要求“教师要成为学生的朋友”,努力做到“教学相长”。由此可见邓小平的师生伦理观,与现代教育理念所倡导的师生平等、相互尊重、共同发展的基本精神是相一致的。

我们在处理导师与学生的关系时应当“以学生为本”。为什么要办学校?不是为了老师,而是为了学生,请老师来帮助学生学习。毛泽东说:“学校的校长、教员是为学生服务的,不是学生为校长、教员服务的;教师要向学生学习,向自己教育的对象学习。”这个话讲得实在是太透彻了。在这个问题上,从毛泽东到邓小平,真的是“一脉相承”。可是,在很多老师的心里,以学生为本的观念还没有树立起来。他们是以自己为本,以为学生是为导师服务的。这是一种严重的谬误。所谓“师”是对“生”而言的,没有了“生”也就无所谓“师”,所以要以学生为本,不能本末倒置。导师要帮学生成长,而不是要学生为导师打工。要平等相待,尊重每一个学生。做到“有教无类”,禁绝歧视。要让学生有独立人格,站在学生身边,做他们的朋友,成为他们的“良师益友”。而不是高高在上,役使他们。要“诲人不倦、勇于面对”,拿出时间接触学生、认识学生。

热爱学生、亲近学生与严格要求并不相悖。是“亲师”亦必是“严师”,“教不严、师之惰”,这是古训。“严”出于“爱”、“导”高于“教”。天津大学的校训是“实事求是”,教学方针是“严谨治学,严格教学要求”。对于导师来说,“双严”首先要“求诸己”,然后才“求诸生”。什么是严?我看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就是“严”。严格要求的精髓在于“高标准”,是追求卓越,但底线是诚信,保障是学风。

总而言之,好导师要好在“身教”。在为学方面,求人先求诸己,导师要站在科研第一线。要求学生做到的,导师要以身为范,以自己的言行告诉学生什么是社会责任感、全球视野、创新精神,什么是坚实宽广、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。在为人方面,正人先正己,首先是学风要正。应当像朱镕基同志要求的那样:“为学在严,严格认真,严谨求实,严师可出高徒。为人要正,正大光明,正直清廉,正己然后正人。”这就是我所理解的“好导师”!

(选自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》2009年第10期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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